什么是创作
作者: 来源:新疆教育出版社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点击数:
凡未通过某种媒体具体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其他活动,尽管可能与创作有关,甚至可能对创作起了很大促进作用,也不能视为创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这些只进行了创作的辅助活动而又对创作起了某种促进作用的人(包括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被依法推定为作者或依法取得著作权,也可能根据与作者的某种约定取得著作权或获得某种其他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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